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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在Excel中撤消,重做或重复的键盘快捷键
- 撤销 - 撤销工作表中最近的一些操作 - 例如删除,格式更改,数据移动或公式编辑。
- 默认情况下,撤消按钮位于快速访问工具栏上,如上图所示。
- 键盘快捷键 : Ctrl + z
- 重做 - 重新应用或取消你刚刚解开的东西。 如果您对使用“ 撤消”命令对工作表进行的更改发生了变化,则可以使用重做重新应用一个或多个更改。
- 默认情况下, 快速访问工具栏上的“ 撤消 ”旁边的“ 重做”按钮。
- 键盘快捷键 : Ctrl + y
- 重复 - 重复上一次操作 - 例如将最新的格式更改应用于多个单元格。
- 重复被链接到重做命令,所以两者不会同时处于活动状态
- 键盘快捷键 : Ctrl + y
- 重复按钮默认不存在于快速访问工具栏上 ,但必须添加到工具栏中 。
多个Undos或Redos
在快速访问工具栏上的这些图标旁边是一个向下的小箭头。 单击此箭头将打开一个下拉菜单,其中显示可以撤消或重做的项目列表。
通过突出显示此列表中的多个项目,您可以一次撤销或重做多个步骤。
撤消和重做限制
最新版本的Excel和所有其他Microsoft Office程序具有默认的撤销/重做最多100次操作。 在Excel 2007之前,撤消限制为16。
对于运行Windows操作系统的计算机,可通过编辑操作系统的注册表设置来更改此限制。
撤销和重做如何工作
Excel使用计算机RAM内存的一部分来维护工作表最近更改的列表或堆栈 。
命令的撤消/重做组合允许您前后移动堆栈,以按照它们最初的顺序删除或重新应用这些更改。
示例 - 如果您试图撤销一些最近的格式更改,但意外地过头了一步并撤消了您想保留的内容,而不是必须经过必要的格式化步骤才能恢复,请单击“ 重做”按钮将会前进堆栈向前迈出了一步,带回了上一次格式更改。
重复和重做
如前所述, 重做和重复是链接的,因此两者互斥,因为当重做命令处于活动状态时, 重复不是, 反之亦然。
示例 - 将单元格 A1中的文本颜色更改为红色将激活快速访问工具栏上的重复按钮,但会取消激活重做,如上图所示。
这意味着此格式更改可以在另一个单元格的内容上重复 - 例如B1,但A1中的颜色更改无法重做。
相反,撤销A1中的颜色更改会激活重做 ,但会取消激活重复,意味着可以在单元格A1中“重做”颜色更改,但不能在其他单元格中重复该颜色更改。
如果重复按钮已添加到快速访问工具栏,则当堆栈中没有可重复的操作时,它将变为重做按钮。
撤消,重做限制消除
在Excel 2003和更早版本的程序中,一旦保存了工作簿, 撤消堆栈就会被删除,从而防止您在保存之前撤消任何已执行的操作。
自Excel 2007以来,此限制已被删除,允许用户定期保存更改,但仍可以撤消/重做之前的操作。